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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名个人2个集体荣获“陕西好青年”荣誉称号

(记者 王军江)记者从团市委获悉,近日,由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等11家单位共同举办的第八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我市7名个人被评为“陕西好青年”,2个青年集体获“陕西好青年”集体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全省共推选出70名第八届“陕西好青年”个人,38个第八届“陕西好青年”集体。其中我市合阳县黑池镇中心小学教师郭晓露,临渭区丰原镇人民政府党务干部、团委委员闵一航,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刘柯,临渭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扶贫办主任袁冰,市税务局风险管理局副局长王莉,大荔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副所长边建宏,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主管护师刘阳获“陕西好青年”个人荣誉称号。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巡特警察大队、渭南市第二医院医学影像科获“陕西好青年”集体荣誉称号。
  据了解,此次评选通过在全省各行各业挖掘、树立、宣传一批批来自基层、贴近生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身边青年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全省广大青年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标准按照“爱岗敬业好青年”“创新创业好青年”“勤学上进好青年”“扶贫助困好青年”“崇德守信好青年”“网络文明好青年”“平安正义好青年”7个类别推选“陕西好青年”个人,“陕西好青年”集体须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