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乡村振兴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落实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和扶贫重点县实施动态管理。
(三)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考核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备案、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市移民搬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扶贫移民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对扶贫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资金筹措,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指导、推进行业扶贫工作;协调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和监测工作。
(八)负责全市社会扶贫工作;负责中省有关部门在渭定点扶贫的联络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军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协调富县帮穷县工作。
(九)负责全市外资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市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的国际交流和东西地区对口扶贫与交流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承担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依据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市民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
联系方式:0913-2930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