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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 20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须审批

  (记者 吕佳 通讯员 薛旭)近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规模在200人以上的各类聚集性活动,须提前一周向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经同意后方可组织举办。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加速上升态势,国内个别地区仍有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此,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集活动的通知要求》。要求全市范围内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的频次和规模,鼓励采用视频及线上的方式举行各类会议、培训及论坛等。对参加人员在20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论坛及其他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单位或组织须提前一周向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经审批后方可组织举办,并落实主体责任,夯实防控举措。
  同时,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会聚餐等活动,对婚丧嫁娶等群体性聚集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